长沙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对湖南省东谈主大常委会前党构成员、书记长曹炯芳的纳贿、花消权利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。判决效果为:曹炯芳因纳贿罪被处以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,并罚金二百万元;因花消权利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。两罪并罚,总刑期细则为十三年,并处以罚金东谈主民币二百万元。其悉数违纪所得均被扣押,将上交国库。
曹炯芳在规章的上诉期限内未建议上诉kaiyun体育登录网页入口,因此该判决已追究见效。